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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日前「會長託我問大家一件事情」的內容,有一些地方需要跟大家澄清跟說明的,為了說明清楚,避免大家誤解原委,文章內容可能會有些長,不習慣看長文的可以直接End看文底總結,但還是希望大家能夠瀏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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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原委是,在球季初時,黃會長有群他以前的學生跟朋友,(備註:這群學生跟朋友,在會長決定要接任時,就出於對棒球的熱愛跟對會長個人人格跟能力的信賴,自願性的替會長蒐集許多資料,並且提供非常多具體跟正面的意見給會長參考),有了個想法向會長提議,辦個「會長陪球迷看球、同樂」的活動,也約好將會在近日內討論,並且執行這個「會長陪球迷看球」方案。

接下來的部分就是為何會由我來發上述文章、並且當中產生落差,導致必須用這篇文章來作說明跟澄清。

事實上,如前所述,會長對於「會長陪球迷看球」方案與那群學生與朋友還沒定案,也約好時間要再討論,在此段期間,會長也就這個方案,跟一位我非常信任跟密切聯絡、在棒球事務上共同努力的夥伴,交換意見,而我那位夥伴後來向我討論這個方案的可行度,只是在我的夥伴跟我傳遞意見的過程中,「誤解『會長陪球迷看球』方案已經是個定案確定要執行的方式」,而也讓我誤以為「會長要委託我就這個方案詢問網路上球迷的意見」,同時我自己「在發文前也沒有盡到親自跟會長再次確認的義務」,於是一方面是希望能夠傳達會長內心是非常願意與球迷交流的想法,一方面也是希望能在實際施行前、在網路上蒐集大家的回應,轉達給會長知悉,作為「會長陪球迷看球方案」可供參考的依據,於是便在沒有告知會長的情形下,發出原文,原文當中也根據自己對會長的認識,加入了一些想法,例如原方案其實比較著重在單純的會長跟球迷一起看球,但若是球迷想藉機傳達對於棒球跟職棒的看法,會長也是相當歡迎並且會認真以對,於是就將這個項目加入在原文當中,就這個部分也得到大家相當多熱烈的回應,但會長和他的學生及朋友們,原始的方案還是單純的以會長和球迷一起看球為出發點。

而發文之後,那群學生與朋友覺得很意外,於是就向我跟會長聯繫,我也因此發覺當中是不是傳達上有錯誤,所以親自跟會長就方案的內容、源起、會長跟我的夥伴交流意見的過程…等諸多細節,再做一一的確認,會長了解整個事情的原委之後,表示諒解並且接受,也鼓勵並希望我日後還是能夠繼續一同為台灣棒球努力。

所以結論上來說:

第一個,「會長陪球迷看球」既然是尚未定案、須俟討論的方案,這樣冒然地丟出在網路上,並加入了一些個人的想法,對於原提案人們(也就是會長的學生跟朋友),個人對於自己因疏於再次跟夥伴、以及親自跟會長確認相關內容的進行程度,就將你們的提案公開出來在網路上,若因此導致你們的任何不悅或感到被冒犯,表示最誠摯的歉意。

第二個,會長強調他非常感謝每一位提供意見的球迷,提供的管道很多,也不一定要當面在球場。不過,目前只要他時間上能安排,他都已經去到球場和球迷聊天了,由此可見,會長對於球迷意見的重視,遠比我原文所述的內容,更強烈也更積極,而且「會長陪球迷看球」這個方案也持續在規劃進行。

第三個,這次原文跟上述原委事實間的落差,是出於我沒有親自跟會長確認內容發文所致,對於會長、會長的學生與朋友以及看到這篇文章的所有朋友、球迷們,以我個人的名義,致上最深的歉意,日後若是轉述黃會長言論的文章內容,也會跟會長親自確認,並在文章中清楚區分個人想法跟轉述會長原始陳述的部分,以區分個人想法或轉述事實之內容差異。雖然會長就此已表示能理解並接受這樣的說明,但個人還是要向大家致歉。

第四個,因為原文所提供給我關於職棒、「會長陪球迷看球」的意見,我都還是會彙整後交給黃會長,而因為對於棒球的熱愛、還有對於黃會長個人人品及能力的信任,不論在各處,都有許多默默不具名、低調地在替會長提供、彙整意見的人存在,包括本文提及會長的那群學生與朋友,也希望哪怕只是鍵盤,「關心就是一種力量」,就像之前在版上提出希望球場能有兒童照護需求的那個令人尊敬的父親球迷一樣,你的意見有可能就是推動棒球環境進步的動力!

第五個,對於這段時間,因為確認上面過程,沒能即時回應大家的疑問,所造成大家的疑惑跟不解,並引發相關的討論,個人感到十分的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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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hUtopian7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